司法守护一江碧水,岳阳县法院组织放流650万余尾鱼苗

2023-04-27 09:34:27.0 来源:

“增殖放流活动现在开始!”随着一声令下,650万余尾鲢鱼、草鱼、鳙鱼、青鱼鱼苗先后涌入洞庭湖水域。4月24日,岳阳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等单位,在鹿角码头共同开展了打击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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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古田出席活动并讲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闵孚君,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登高,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活动。

2021年6月4日至8月1日期间,陈某某伙同宋某某在东洞庭湖水域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20余次,期间张某甲受邀加入并参与非法捕捞5次左右;张某乙作为固定收购者,多次收购三人捕得的渔获物共计12000余斤。2022年12月29日,岳阳县检察院向岳阳县法院提起公诉,并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3年4月14日,在岳阳县法院主持下,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张某乙、陈某某等4人达成了由4名被告共同购置价值305500元的成鱼或鱼苗等条件的调解协议。

“洞庭湖作为长江中下游地区重要的通江大湖泊,其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对于保障长江流域水资源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活动现场,承办法官以案释法,用典型案例警示非法捕捞的危害及严重后果,同时介绍了开展此次活动的意义。随后,增殖放流活动正式开始,现场人员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依次将鱼苗投放至洞庭湖内。

2018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长江岳阳段考察,叮嘱“守护好一江碧水”。一直以来,岳阳县法院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秉承“保护优先、恢复为主”司法理念,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职能。自2020年来,该院共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92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先后4次在鹿角码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陆续在洞庭湖水域内投放鱼苗3266万余尾。

岳阳县法院将始终坚持系统保护思维和修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治各类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为保护绿水青山筑起坚实的法治屏障。

岳阳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主任刘齐、监察司法委主任许东望等县人大代表,县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刘琦新、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副主任庞玉红等县政协委员受邀出席活动。

(岳阳县人民法院 黄湘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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